哀傷的是,內容為王的意義逐漸在新網路時代扭曲

哀傷的是,內容為王的意義逐漸在新網路時代扭曲

稍早看到 Facebook 上的朋友貼了一張某搜尋與廣告服務業者表揚被多數媒體視為內容農場的網站,不禁感嘆到所謂內容為王的概念正逐漸被扭曲,而更悲哀的是不少內容農場在擴張版圖之後,雖有了原創內容,但仍舊持續進行原本內容農場的作為,但更糟糕的是,你根本動不了它。

過去前輩都說內容為王,優質的原創內容是支撐一個媒體持續下去的重點,以前前輩的說法是要提升自我的價值,不斷思考並具有獨創的觀點,寫出足以代表自我的文章內容,這樣一來對於媒體以及自我都是相互加分的良性循環。

然而曾幾何時,網路時代不再是入口網站的天下,當廣告與搜尋引擎結合越來越深時,內容農場顛覆了所有過去被教育的媒體創作概念,內容確實還是重要,因為有內容才能吸引更多使用者瀏覽,但是如何吸引人以及內容的來源,卻因此漸漸變質。

內容農場的產生無非是一大損害,如果以屬性來說,內容農場與內容平台極為相似,都是來自各處的內容集結,但是手法卻大為不同;內容平台的手段是尋求合作的方式,並且對於原始內容並不會加以修改,同時也會以各種方式讓閱聽者能夠了解文章內容的原始出處來源。

至於內容農場之所以被詬病,就是因為它們的內容並非依循傳統的合作模式,而是從各個網站搜刮而來,而且往往也踩到了道德上的底線:不僅內容節錄完全不經對方同意,不將原始來源附上,甚至還將作者掛上內容網站的編譯者的名字。

不過其實內容農場某些方面也很認真的在原創,只是它的原創並不是內容本質的原創,而是忙著為內容賦予新的標題;畢竟人總是容易被聳動的議題所吸引,一篇優質的內容,實際上也需要好的標題,但比起一個好的標題,能夠吸引人點進內容更重要,也因此把原本文章的標題作修改,換上聳動的新標就相當的重要。

不可否認的是,無論內容是否有到優質,一個夠嚇人的標題,就是能吸引人點擊,而點擊之後就會產生流量,流量就可因為網站的連播廣告機制帶來收益,自然就能夠持續壯大,不少過去被視為內容農場的網站,在資源越來越豐富之後,甚至也請來專業的編輯進行原創內容的撰寫,但問題是過去從其他網站掠奪內容改寫的行為並未因此改變。

內容被瓢竊,難道原始的內容擁有者不會有反應嗎?這是肯定的,但是很遺憾的抗議後往往不會有結果,因為它們的內容來源過於廣泛,即便抗議,一般來說是把抗議者的內容先拿下,一方面是緩兵之計,另一方面也變相的湮滅證據,但因為那些內容所取得的利益早已木已成舟,實際上也做不了甚麼。

至於採取法律手段呢?這也是緩不濟急,因為依循正統的法律手段,需要經歷複雜的程序,同時也要花不少的錢,或許對於大媒體來說還有可能慢慢耗,但對一些優質的小規模網站、部落客而言,這是既耗時又難達到成效,即便告成了,賠償金額不見得能支付法律過程的費用,同時對該網站也很難造成任何影響。

哀傷的是,內容為王的意義逐漸在新網路時代扭曲

幾年前癮科技的內容也曾被某知名內容農場無授權轉載過,那一時期不少網站也發生相同的事情,有媒體直接寄信去質問該內容農場,結果得到了對方以"我的網站不架設在台灣、台灣法律管不到我"的霸氣回應,但好笑的是當咱家老大 Atticus 蒐集證據並到警局報案備案之後,該網站就閃電的把盜用的內容下架,只不過該網站現在依舊是活得好好的就是了。

內容農場之所以能夠這麼逍遙自在,也是因為沒有任何的方式動的了它,而且以廣告價值而言甚至還是可站上頒獎台的等級,也無怪乎不少新興網站都想走內容農場的模式試圖從中竄紅。甚至不少主流媒體也意識到內容農場的標題操作方式,開始使用與內容農場相似的標題殺人法賺取點閱率,或有更甚者,也開始投入內容農場經營。

你能怪這些媒體自甘墮落嗎?畢竟內容農場活得好好的,也確實有不少比起主流媒體更賺錢的內容農場,甚至廣告業者還因為流量點閱率等將廣告投放到內容農場,就因為它們擁有比起正規媒體更大的流量,這是眼睜睜的事實。

或許正在閱讀這篇文章的你們知道內容農場是甚麼、對於整個媒體業界有多少影響,但多數的網路閱聽者其實並不以為意,因為多數的人在乎的是可以在哪方便的看到有趣的內容,而不會去在意內容的原始出處,畢竟,內容為王不再是以優質原創內容為重,早已經變質轉化為誰有眾多吸引人的內容而獲得高流量就能稱王。

哀傷的是,內容為王的意義逐漸在新網路時代扭曲

朋友轉貼的那張照片下面,有人回應表示,自古以來以農立國,到了數位網路媒體時代依舊是不變的真理,看起來好笑,但也是哀傷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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