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說要查加班,鬼才相信有用!

自從進了出版業,每天加班根本都常態

哪天沒加班還會覺得"咦?這麼早回家好嗎?"

政府要查我就不信他查得出來

加班加到害我想買個螢幕去看個實機都沒時間

女友一直催我陪她去買螢幕

兩人也早就看好要買飛利浦的221P3LYEB((有沒有人覺得型號很難記

但是一直沒有時間實際去看所謂的旋轉螢幕跟調整視角到底可以做到什麼程度還有順不順手之類的

所以也一直不敢直接從網路買

也想順便買配合這台螢幕規格的DP PORT的線

這種一趟光華商場就可以解決的事,卻因為加班延了好多次

女友體貼沒多說什麼,我都覺得對不起她了啊

而且她是會把事情往心理壓的類型……

一定有人會想問我假日呢?

假日不是繼續把沒做完的工作做完((簡稱加班

不然根本就累癱在家裡哪裡都不想去

也沒有時間好好陪伴女友

總覺得跟簽賣身契沒有什麼兩樣

我就不信政府查得出來

就算查得出來罰款又很輕,傻子才會大筆的加班費不A去在意那筆小罰款

這種情況能改善才真的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