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台灣唱片出板業者代表,李執行長認為數位化至今仍未給產業帶來利益

身為台灣唱片出板業者代表,李執行長認為數位化至今仍未給產業帶來利益

在昨天 Spotify 台灣開台活動中,邀請同時代表財團法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執行長李瑞斌致詞,他同時還代表 IFPI 台灣以及中華民國錄音協會,他所屬的三個單位可代表台灣 30 幾家唱片公司,這些公司佔台灣 80% 華語音樂以及 90% 西洋音樂的版權,他也提了一些他所看到的台灣數位音樂發展現況。

李執行長所看到的狀況是否是台灣數位音樂發展不佳的主因呢?跳轉為筆者整理李執行長昨天致詞的內容。

在過去數位音樂還未盛行之前,在最黃金的 1997 年實體唱片曾創下達 150 億的產值,但回顧去年的狀況,實體唱片銷售量產值連 20 億都不到;實體唱片的銷售衰退從夜市販售盜版唱片已經大幅減少的狀況,也能看出現在消費者就連花錢購買盜版的意願也越來越低。

從趨勢來看,數位音樂已經是大勢所趨,但李執行長認為,台灣唱片業至今還未因為科技進步而獲得利益,反而由於盜版數位音樂的猖獗,導致實體唱片銷售大減,就結果而言,他認為台灣的音樂產業甚至是數位化趨勢下的受害者。

身為台灣唱片出板業者代表,李執行長認為數位化至今仍未給產業帶來利益

而且就全球數位音樂產值佔整體市場的比例已經高達 35% ,台灣在數位音樂的產值卻僅有 27% ,明顯落後於全球平均值;另外台灣約有 800 萬使用數位音樂的人口,但使用合法授權來源的使用者卻不到 120 萬,表示台灣在數位音樂的推廣以及尊重數位版權還有很大的推廣空間。

雖然李執行長說的義憤填膺,台下氣氛一片凝重,不過台灣數位音樂之所以無法創造價值的原因卻未提到;台灣的出版業似乎在數位化後都面臨水土不服的問題,但問題到底出在哪?是消費者不願付出享受?還是那個環節出了問題?各位覺得問題關鍵在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