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善意第三人相關網頁資料
善意第三人的相關文章
善意第三人的相關公司資訊
善意第三人的相關商品
瀏覽:1062
日期:2024-04-13
此外,因我國民法不承認債權之善意取得,故在保護債權讓與之交易安全 上,民法第87 條第1 項但書及第92 條第2 項「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之規定即 有其存在之實益,但此一「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之規定亦衍生許多問題。...
瀏覽:414
日期:2024-04-14
此所謂訴訟,應指民事訴訟而言(包括確認之訴、形成之訴),解釋上亦可包括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及 ... 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原有消滅時效期間不滿五年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 ......
瀏覽:576
日期:2024-04-13
(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434號判決) 按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項定有明文。...
瀏覽:530
日期:2024-04-14
新規定:結婚,登記才生效 游香瑩 律師 從 97 年 5 月 23 日起,結婚新制開始實施,依據這項新制規定,結婚必須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後才生效,這是將以前儀式婚改成登記制度,這項新改變殊值大家注意。...
瀏覽:893
日期:2024-04-12
不知PO在這適合不適合^^" 民法第 92條: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 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瀏覽:543
日期:2024-04-17
最高法院四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一 六五號判例,認為「共有人於與其他共有人訂立共有物分割或分管之特約後,縱將其應有部分讓與第三人,其分割或分管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就維持法律秩序之安定性而言,固有其必要,惟應有部分之受讓人 ......
瀏覽:1279
日期:2024-04-12
最高法院四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一 六五號判例,認為「共有人於與其他共有人訂立共有物分割或分管之特約後,縱將其應有部分讓與第三人,其分割或分管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就維持法律秩序之安定性而言,固有其必要,惟應有部分之受讓人 ......
瀏覽:1328
日期:2024-04-13
4.A與B結婚十年, 其間A夫送B妻一棟房子, 並登記在B的名下,B是純家庭主婦,後來AB因某些原因欲離婚, 請問: B可以繼續保有那棟房子嗎? 還是AB離婚之後, B就一無所有了呢? 1. 民法親屬編在民國(下同)七十四年六月三日曾經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