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酒駕1罪不2罰 可緩繳罰款 - 地方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中部〉酒駕1罪不2罰 可緩繳罰款 - 地方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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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24
先等法院判決為依據酒駕涉及公共危險罪嫌之行政罰法已於95年間修正為「1罪不2罰」,惟民眾遭刑法及行政法雙重處分的情形仍屢見不鮮,南投監理站幾經檢討後,日前決議通融被罰民眾不用先繳罰款,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到監理站繳罰單,惟監理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