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修正》IAS 36 之修正: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準則修正》IAS 36 之修正: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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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7
依IAS 36 之修正規定,企業僅於減損損失認列或迴轉當期才須揭露資產或. 現金產生 ... 本次修正增列並釐清當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係以公允價值減處....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