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管理手冊」車輛管理部分規定修正草案

「事務管理手冊」車輛管理部分規定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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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14
本手冊所稱車輛管理 ,指車輛登記檢驗、調派使用、油料管理、保養修理、報停報廢、肇事處理及駕駛人之管理等事項 ... 因機件損壞或停駛期間在三個月以上者,於復駛時,應經檢驗合格後,始得將牌照領回。 四十、公務車輛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