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治產」名詞,將自民法中消失

「禁治產」名詞,將自民法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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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06
法院要宣告一個人成為「禁治產人」,就現行民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必須符合三個要件 ,第一. 須為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的人;一個人的精神達到心神喪失的地步,是指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