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組Q&A】財物報廢及處理- 國立東華大學總務處

【保管組Q&A】財物報廢及處理- 國立東華大學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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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15
A2:請原使用單位將報廢品繳回保管組倉庫,報廢財務未繳回時,不得隨意棄置。 Q3 :已達到使用年限的財物,是否就可以報廢? A3:財物雖已到達使用年限,除非失去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