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管理人】初訓4/8、複訓3/27

【防火管理人】初訓4/8、複訓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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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26
※消防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初訓:防火管理員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OOPS#部,並經直轄市、縣(市) 消防機關或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 課程依據:消防法第十三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