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親愛的市民朋友,99年12月25日高雄市縣正式合併,合併後名稱維持不變,仍為「高雄市」。

一、親愛的市民朋友,99年12月25日高雄市縣正式合併,合併後名稱維持不變,仍為「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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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14
99 年12月25日高雄 縣市合併有關戶政業務之內容如下: (一)高雄市、縣正式 合併日期 為 99年12月25日。 (二)高雄市、縣 合併後新的直轄市名稱維持不變,仍為「高雄市」。 (三)高雄市、縣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