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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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9
4 依本條例應減刑之數罪,經二以上法院裁判確定者,得由一檢察官或應減刑之人犯 合併向其中一裁判法院聲請裁定之。 第一項情形,最後審理事實之法院管轄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