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瀏覽:801
日期:2025-05-13
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 表 修 正 條 文 原 條 文 第九條 本法所稱保險經紀人,指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而收取佣金或報酬之人。 第九條 本法所稱保險經紀人,指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代向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而向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