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業規定 «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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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9
修業期間,至少應參加四次本系主辦或協辦之研討會、演講、座談(含旁聽碩博士論文研究計畫口試、碩博士論文口試)等,始得提出碩士論文口試。 舉行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口試、碩士論文口試均應全程錄音,並於口試結束後10日內做成口試記錄,請指導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