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國訪視 - 桃園市政府

入國訪視 - 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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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10
依據:「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7條之1規定,外籍勞工完成入國通報後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於外籍勞工入國後3個月內至雇主處進行訪視(針對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