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

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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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8
岡山盧先生問:土地因相互交換或共有土地辦理分割,取回土地之價值與原持有土地價值有差額時,是否應課徵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答覆:土地所有人辦理土地交換或共有人辦理土地分割,個人取回的土地,按交換時或分割時公告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