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法擬增訂「防嫩妻條款」之評析 -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公務人員退休法擬增訂「防嫩妻條款」之評析 -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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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9
壹、前言 考試院於民國98年4月3日函請立法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該法修正擬增訂第18條第4項第1款:「遺族為配偶…如不領一次撫慰金,得依下列規定,按原領月退休金之半數或兼領月退休金之半數,改領月撫慰金:一、年滿五十五歲或因身心障礙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