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夫妻各自報稅 應註明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分居夫妻各自報稅 應註明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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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9
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民眾好奇,分居夫妻該如何解決報稅問題?台北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5 條規定,夫妻必須進行合併申報,但因家暴、感情不睦等理由分居的夫妻,考量到可能無法正確掌握或取得對方所得資料,因此報稅時只需註明配偶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