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舉扣除額項目與規定細則 - 生活工場家

列舉扣除額項目與規定細則 - 生活工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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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30
列舉扣除額項目與說明如下: (1) 捐 贈 1.所得總額20%(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 2.或核實認列(對政府、國防、勞軍捐贈、古蹟維護),無金額限制 (2)人身保險費、國民年金保險費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