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修正條文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修正條文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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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09
第三條 雇主對擔任甲種、乙種及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勞工安全 ..... 壹、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課程、時數(四十二小時)....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