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瀏覽:879
日期:2025-05-04
員執行;於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下之事業單位得以執行紀錄 或文件代替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第一項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之執行,應留存紀錄備查。 第十二條之二 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應參照中央主...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