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被檢舉 舊違建就得拆 違建的認定與拆除 | 蔣小姐房屋

只要被檢舉 舊違建就得拆 違建的認定與拆除 | 蔣小姐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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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6
台北市政府將84年以前的違建列為暫緩拆除 ,只要不危及建築安全或違反消防等法規,違建暫時不會被台北市政府拆除,依陳先生所述,您的頂樓違建,即屬於這一類。 至於刑事罪責部分,您在購入房屋時,違建就已存在,若您未加以擴建或改建,您應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