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區醫院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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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5
訂定「醫師對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施作非為醫療必要之美容手術(項目如附件),為醫師法第二十八條之四第一款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草案 衛生福利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2日發文字號:衛部醫字第1031660163號主旨:訂定「醫師對......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