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

司法院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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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2-18
最高法院七十二年台上字第七 四號判例:「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後段所謂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係指公務員對於被害人有應執行之職務而怠於執行者而言。換言之,被害人對於公務員為特定職務行為,有公法上請求權存在,經請求其執行而怠於執行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