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及特境家庭福利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單親及特境家庭福利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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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6
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半年以上,並由父或母獨力扶養未滿18歲未婚子女之家庭,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17,835元);全家動產(含存款投資等)1戶4口之內未超過120萬元,第5口起,每增加1口增加18萬元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