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區位要件

國家發展委員會-區位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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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31
指經行政院核定於下述區位;其中二、三土地面積應達30公頃,或配合國家經濟發展,或合併海空港管制區土地開發 一、國際航空站、國際港口管制區域內: 海空港管制區:位於國際航空站、國際港口管制區域內者。...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