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國立陽明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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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07
一)、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23條規定,新進人員(含教職員、技工友、專兼任研究助理、研究生及業務助理、專案助理)進入實驗室前應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