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官兵結婚補助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官兵結婚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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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28
結婚證書。 3.申請人印章。 承辦單位. 官兵服務單位. 說明. 1.結婚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當事人服務單位向財勤單位提出申辦,僅發志願役現役軍人。 2.補助當事人二個月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