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常見問答─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土地增值稅常見問答─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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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7-16
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有關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不論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均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惟於再移轉給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