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法修正第十一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

地政士法修正第十一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

瀏覽:772
日期:2025-10-04
地政士法修正第十一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 中華民國103年2月5日公布. 第十一條 有 下列情事之一者,不發給開業執照;已領者,撤銷或廢止之:. 一、經撤銷或廢止地政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