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_友善列印 -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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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10
四、夫妻、親屬扶養,為民法親屬篇所規範。所得稅法本於量能課稅主義,而列為免稅 、寬減額之減項,何竟於列減後,反強制其多個體之所得合併為單一個體之所得,不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