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報稅新增第三種方式先試算才不吃虧@ 我愛家:: 痞客邦PIX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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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4-30
司法院大法官於101年1月20日做出釋字第696號解釋令,指出現行所得稅法第15條 第1項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須合併申報所得稅制度,造成已婚者與單身者稅捐負擔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