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特殊案件之研究

契稅特殊案件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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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12
按契稅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