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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員工流產、生產 -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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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05
而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亦規定,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
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因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