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不堪使用需報廢,應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清單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監毀 | 林瑞珠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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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17
營業人存貨不堪使用需報廢,除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核實認定報廢損失者外,應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清單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監毀,或事業主管機關監毀並取具證明文件,核實認定,以免遭核定補稅。...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