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自我評估機制 - Education Bureau | 教育局

學校自我評估機制 - Education Bureau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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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12
1. 問: 經修訂的「學校報告」和以往的有什麼主要分別? 答: 經過多年的實踐,幼稚園已掌握各範疇的自評工作,教育局為進一步推動學校自評的發展,修訂「學校報告」的格式,旨在提供一個促進性框架,協助幼稚園結合相關範疇作整體檢視,然後對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