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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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12
本法第二條用詞,定義如下: 一、親職教育:指增進父母職能之教育活動。 二、子職教育:指增進子女本分之教育活動。 三、性別教育:指增進性別知能之教育活動。 四、婚姻教育:指增進夫妻關係之教育活動。...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