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與法規: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

建築技術與法規: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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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17
建築法第五條所稱 供公眾使用之 建築物,為 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遊覽、娛樂、及其他 供公眾使用之 建築物,其 範圍核示如左: 甲、實施都市計畫地區: 戲院、電影院、演藝場。 舞廳、歌廳、夜總會、俱樂部。 酒家、酒吧、酒店、酒館。 保齡球館......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