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構造編

建築構造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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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1-06
第一條, (設計方法)建築物構造須依業經公認通用之設計方法,予以合理分析,並依 所規定之需要強度設計之。剛構必須按其束制程度及構材勁度,分配適當之彎矩設計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