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第十四條之 三修正條文

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第十四條之 三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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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28
1 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第十四條之 三修正條文 第四條之一 自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 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但自一百 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個人下列證券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其...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