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簡訊罵人是否觸犯刑責? - 臺東縣警察局 全球資訊網

手機簡訊罵人是否觸犯刑責? - 臺東縣警察局 全球資訊網

瀏覽:956
日期:2025-05-17
以手機簡訊毀謗1事,依我國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所謂意圖散布於眾,必須要有使不特定人共見共聞之可能,且傳述之事為社會一般大眾認為羞恥嫌惡之事,足以對他人人格造成損害。如發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