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受領建商移交公設,恐將得不償失! -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拒絕受領建商移交公設,恐將得不償失! -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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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04
當公寓大廈社區興建完工後,究竟建商應於何時將公共設施及附屬設備移交予管理 委員會呢?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