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逾6個月後發現並更正稅則號別後屬應稅貨物者應依原核定關稅 ...

放行逾6個月後發現並更正稅則號別後屬應稅貨物者應依原核定關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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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18
法規內文:, 主旨:關於○○公司於91年7月4日向本部臺北關稅局報運進口貨物乙批, 逾行為時關稅法第14條(現行關稅法第18條)規定6個月退、補稅期限後,發現該份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