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訓練介紹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救護訓練介紹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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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25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4條規定,救護技術員分為初級、中級及高級救護技術員,本局救護人員主要由具備中級救護技術員(EMT-2)資格以上之消防人員至少2名擔任,另由具備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資格以上之鳳凰志工協助救護勤務。...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