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辦理建築物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要點

新北市政府辦理建築物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要點

瀏覽:482
日期:2024-04-19
依第一項各款申請免變更使用執照者,除依第八點第二項規定備齊文 件外,另同項第四款之變更,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十五條規定者。 (二)經建築師簽認,建築物之防火區劃及構造安全無虞者。 (三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