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醫療法有關醫療廣告之罰則之法律意見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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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09
人工流產萬萬不可取消懷孕廿四週之上限 高添富 (婦產科醫師 / 政大保險法學博士生) 現行優生保健施行細則第十五條規定「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 日昨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局長林秀娟表示,以現今醫學技術妊娠週數不再是關鍵,重點在胎兒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