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志願服務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服務-志願服務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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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02
為提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志工必須接受基礎訓練12小時,以及特殊訓練。完成上述志工訓練,志工始能領取服務紀錄冊開始登錄服務時數。志工可以有4個方式參加訓練,包括參加各運用單位自行規劃辦理之訓練課程、參加其他單位所辦理之訓練課程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