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計畫

鼓勵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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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11
鼓勵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計畫 依「桃園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獎勵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為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執行機關為本府環境保護局、鄉(鎮、市)公所;第六條 檢舉案件經查證屬實告發處新台幣 1,200 元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