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執行應設立債務人異議之訴制度

民事執行應設立債務人異議之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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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9
鋻於我國執行案件由一審法院管轄為主的原則,並結合債務人異議之訴的訴訟目的,債務人異議之訴應由執行法院管轄 較為適宜。債務人異議之訴應按普通程式審理。在審理後,如認為異議之訴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的,應判決駁回;如認為異議之訴的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