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親屬編及其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夫妻財產制部分)問答資料

民法親屬編及其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夫妻財產制部分)問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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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5
答: 按家庭生活費用之分擔,係規定於民法親屬編第二章「婚姻」第三節「婚姻之 ..... 解析: 甲應列入分配之財產為:全部財產(500萬)-婚前財產(100萬)-婚後繼承 取得財產(30萬)-慰撫金(20萬)=350萬元....看更多